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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求司法公正 - 在香港是否必然?

4 分钟 2020年2月20日
作者 林朱律师事务所 LC Lawy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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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很多人相信在香港,寻求司法公正是必然的。然而,事实并非总是如此。其中一个典型的实例是当外籍家庭佣工被不合理地解雇后而须向劳资审裁处和/或小额钱债审裁处提出申索的情况。

2019年2月之前,当外籍家庭佣工希望提出这类申索时,他们必须设法继续留在香港,直到他们的申索程序完成为止。对于外籍家庭佣工,这尤其具有挑战性,因为根据香港的入境法例,外籍家庭佣工必须在失去工作后两周内离开香港。即使外籍家庭佣工可申请延期逗留以提出法律申索,但延期条件是外籍家庭佣工在此期间不可受聘。在不能工作的情况下,外籍家庭佣工没有资源支持他们的伙食问题,并需要依赖慈善团体和庇护场所稀缺的资源支持,而且需要放弃返回家乡工作以供给家庭的机会和收入。很多面对此类困难的外籍家庭佣工最终需要选择回乡并放弃追讨。

2017年底,一个非牟利组织Justice Without Borders向我们反映这种不理想的情况。该组织是一个支持受到劳工剥削和人口贩运活动的受害者寻求公正的赔偿的组织。他们希望我们能够寻找让外籍家庭佣工能继续从境外索赔的途径。

我们首先协助Justice Without Borders开展了一个研究项目,最终于2017年7月在香港发布了一份战略法律研究指南《从境外寻求司法公正:外籍佣工使用视频会议设施的战略指南》。大约五个月后,即2017年12月,我们和Justice Without Borders再次在一个试验案件中合作,为一名因家庭原因需要离开香港的外籍家庭佣工申请在劳资审裁处聆讯中由工会代表出席,及利用视频会议设施在其家乡菲律宾作供。遗憾的是这两项申请均被拒绝,而该名外籍家庭佣工因无法亲自出席聆讯而被驳回申诉。

我们及后代表该名外籍家庭佣工在原讼法庭申请上诉许可及出席上诉聆讯。在其意义深远的判决中,原讼法庭推翻了劳资审裁处之前拒绝原告人上述两项申请的决定,及发还劳资审裁处重审。在判决书中,原讼法庭明确确认,根据法庭《实务指示29》,视频会议设施亦可应用在较低级别的法院程序中,包括劳资审裁处和小额钱债审裁处。原讼法庭亦表达了以下看法:在司法中应用科技变得越来越普遍及频繁,而高等法院,区域法院和西九龙裁判法院亦增设了视频会议设施以供使用,加上随着技术的发展,利用视频会议设施可使作证程序更快捷有效。原讼法庭亦确认,劳资审裁处可酌情决定根据《劳资审裁处条例》第23条准许与讼方由工会人士及非法律专业人士代表,而后者并不仅仅适用于符合必要性条件的案件,更可以因为需要确保或促进司法程序的便利、速度、和效益的案件。

一年多以后,在2019年2月,劳资审裁处在重审该两项申请时作出了前所未有的命令,允许该名外籍家庭佣工在聆讯中由工会人士代表,并容许该外籍家庭佣工在菲律宾通过视频会议设施作供。

这两项决定是重大胜利–成为其他外籍家庭佣工的先例,令他们即使返回了自己的家乡,仍能在香港较低级别法院提诉。在撰写本文时,我留意到其他最初面对提诉困难的外籍家庭佣工亦以原讼法庭的判决为先例,并向审裁处及较低级别法院提出类似的申请。

对我而言,这些裁决最值得注意的是,这是我的团队与Justice Without Borders及其他非政府组织(包括家佣匡扶中心和驻菲律宾的International Pro Bono Alliance)及其他合作机构(包括香港职工会联盟和香港亚洲家务工工会联会),在过去两年间跨地域性的义务工作成果。作为律师,我们很荣幸能参与这次破天荒的合作,并带来了「美好的改革」。

我特别为我的团队以及他们对小区服务的专注而感到自豪。我们的律师事务所很荣幸最近在香港律师公会举办的「公益法律服务及小区工作嘉许计划」中获颁 「公益律师行金奖」,而我的团队成员莫皓然律师和我本人亦获颁「个人金奖」和「个人银奖」,以表彰对公益服务的贡献。团队的付出亦在安永「为美好代言」活动中,获得了2019年香港「最佳表现团队」奖项。该计划是安永的一项全球性表扬活动,旨在表彰一些以具启发性且富有影响力的方式去建设更美好的世界的安永员工。

Conferred by The Law Society of Hong Kong with the Gold Law Firm Award in Pro Bono Services , LC Lawyers LLP,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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