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可以说是全球贪腐程度最低的地方之一,在国际贪腐透明指数(CPI)。过去四年来,香港在CPI中的排名不断提升,由2015年在167个司法管辖区中的第18位上升至2019年在180个司法管辖区中的第16位。¹ 这些排名要归功于香港负责调查和预防腐败的主要政府机构——廉政公署(“廉署”) 。
廉署致力于教育、调查和采取执法行动,包括针对知名人士及位于香港的机构和人士的执法行动,并提高社会警惕,鼓励向廉署投诉贪腐行为。2019年1月至12月期间,廉署共收到2297宗贪污投诉(不包括与选举有关的贪腐投诉);起诉134人;正式告诫20人,建议对91名政府官员进行纪律/行政处分。²
新冠疫情增加贪污风险
然而,在经济困难时期,尤其是在组织和执法监督不力的情况下,腐败现象十分猖獗。新冠疫情所造成的混乱,使各组织不得不将注意力集中在业务连续性和劳动力相关问题上,有些组织担心是否能经受住混乱带来的财务影响,并开始让员工休假和/或裁员。与此同时,员工们也在努力适应这场动荡。许多人一直在远程工作,在监管较少的情况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有些人现在担心工作稳定性问题。这些因素可能导致各组织对内部管控和合规要求的重视程度有所降低,员工可能会从事偷工减料和/或屈服于从事不正当活动的诱惑(例如,提供贿赂以获得商业机会,从而达到奖金目标,或索取贿赂以中饱私囊,以防因被放假或解雇而失去部分或全部收入)。
我们将香港的反腐制度和2020年首季的部分反腐行动报告总结如下,以供参考和提供指引。
香港有关贪污方面的法律框架
香港的主要反贪污法例是《防止贿赂条例》(第201章),其对公营及私营机构都进行了规管,禁止索取、接受或提供利益。《防止贿赂条例》第2条将对该等利益进行了广泛定义,包括以下各方面的利益:
- 任何馈赠、贷款、费用、报酬或佣金,其形式为金钱、任何有价证券或任何种类的其他财产或财产权益
- 任何职位、受雇工作或合约
- 将任何贷款、义务或其他法律责任予以支付、免却、解除或了结
- 任何其他服务或优待(款待除外)³
- 行使或不行使任何权利、权力或职责
- 提供、承诺给予或答应给予上文所指的任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