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制裁
金融制裁一般通过阻碍金融流动和冻结被制裁方的资产[3],进行高烈度的经济制裁[4]。纵观美国针对伊朗、俄罗斯的制裁,长期以来,美国利用美元的强势地位,凭借其在国际贸易中的重要作用及其在政治军事上的地位,成为金融制裁的主要发起者。美国通过冻结并没收被制裁国政府官员的财产、限制被制裁国企业进入美国债券市场融资、切断被制裁国的美元获取能力、关闭美元贸易结算通道等主要措施,针对被制裁国实施经济金融措施,并对被制裁国造成直接的较大范围经济损失。就伊朗制裁而言,制裁实施后,伊朗石油出口金融大跌,其国民生产总值下降,其信贷系统、国际贸易及支付结算等也遭受重创[5]。金融制裁以限制被制裁方货币自由流动为主要方式,最终迫使其做出与制裁发起方利益相符的政策让步或妥协[6]。中国企业在国际贸易过程中约定的结算货币成为影响中国企业在未来发展中的掣肘因素,其中液化天然气国际资源长期采购项目可能首当其冲。
美元作为结算货币的风险
中国企业在全球范围内进行贸易买卖时,与贸易方之间的协议通常约定以美元作为结算货币,这也是以美元为中心的国际货币体系所决定的[7]。美国对伊朗的金融制裁之所以行之有效,是因为美元在全球金融体系中的金融地位,接近一半的跨国结算都以美元为单位进行,与美国银行体系对接进行清算等业务是每一个拥有国际业务的银行不可缺少的环节[8]。基于此,一方面,在未来国际贸易合同的协商及制定中,尤其就液化天然气资源长期采购协议而言,由于该等协议涉及贸易时间通常有20年之久,涉及贸易金融巨大,一旦结算货币遭受冲击,很可能影响整份协议的生效及履行,并对中国采购境外能源资源造成影响,因此中国企业在未来的国际贸易项目中,与贸易方之间的协议、约定、合同等均应考虑结算货币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