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续金融对发行人/借款人的可持续性战略的贡献
第二方意见通常先阐述发行人/借款人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然后讨论可持续债券/贷款及其框架如何实现该战略,及如何达到积极的环境和社会结果。评审机构还可对可持续融资能实现的量化结果进行评价,例如:减少电力消耗的程度、对碳抵消的贡献、建造可负担的房屋、增加循环利用的含量、减少废弃物。其标准可以参考国际基准标杆,如基于科学的目标倡议[8]。
符合资格项目尽管带来裨益,但可能会产生环境和社会风险,例如:在建设和运营阶段导致员工受伤、产生负面环境影响和生产有害材料、弱势群体之间可负担资源的不平衡分配、新产品的安全问题。该意见可阐述发行人/借款人如何通过其政策、培训、遵守法规来控制风险,以及如何与员工、供应商、客户、监管机构、当地社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合作,以评估和减轻风险。
(1) 验证
这指的是根据一套指定的内部可持续标准对债券/贷款框架或其项目进行独立验证。
就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贷款而言,必须获得独立和外部的验证,以衡量关键绩效指标的表现或实现可持续发展绩效目标的进展。根据ICMA《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原则》[9]和LMA《可持续发展挂钩贷款原则》,验证频率至少每年一次,直到最后一次触发事件的时间段结束,以验证该期间是否触发对债券/贷款特征进行调整。
债券发行人通常每年至少报告一次用于符合资格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一些在香港上市的债券发行人聘请专业机构(包括安永)对其发行后报告中的某些主张进行审查并提供有限保证,以让投资者安心。专业机构会审查发行人在项目选择和募集资金管理的程序及实施、所执行的计算和披露政策。结论通常以否定声明的形式提出,即:专业机构是否注意到任何情况使其认为这些主张不符合相关国际原则或发行人债券框架的要求。
(2) 认证
发行人/借款人可聘请合格及独立的第三方,根据界定具体标准的可持续性公认外部准则,对可持续债券/贷款、相关框架、募集资金用途、关键绩效指标和可持续发展绩效目标进行认证。
(3) 评分/评级
第三方评级机构或专业研究机构可以根据已建立的评分/评级方法,对可持续债券/贷款的框架、募集资金的使用、关键绩效指标的选择、可持续发展绩效目标的积极程度进行评价或评估。
尽管评分和评级并不常用,但某些在香港上市的债券已经通过对可持续发展效益、治理(收益管理和影响评估结构)和报告的透明度在内的评估方法进行评分。
要点
债券发行人和贷款借款人应充分利用外部评审,因为它们可以有效促进发行人/借款人的内部管治,让持份者了解债券/贷款框架如何与国际原则保持一致,并让投资者对其资金如何投入可持续项目保持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