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分钟 2022年9月19日

香港证券市场实施在交易层面的投资者识别码制度

作者 朱静文 Rossana Chu

管理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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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分钟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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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就中介机构为其客户发出证券交易指令而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的交易系统只收集中介机构的资料,而不收集该客户的资料。当可疑交易活动出现时,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需向中介机构发出通知以识别有关客户,这未必能如监管机构所愿的那样迅速处理有关交易活动。

而从中介机构(包括证监会的持牌法团和注册机构)的角度看,他们处理证监会的查询时也需承担大量的合规成本。因此,证监会决定为香港的证券市场引入一个新的投资者识别码制度,以便追踪到发出交易指令之投资者的资料。

特点

香港投资者识别码制度最早将于2022年第四季度实施。

在新制度下,受监管的中介机构必须为每名客户编配一个券商客户编码,每个券商客户编码应与该客户身份识别信息相匹配。中介机构还应向联交所提交券商客户编码与客户识别信息配对档案。

当中介机构将其客户的证券交易指令提交给联交所交易系统执行或向联交所汇报场外交易时,该对盘交易或场外交易指令必须包括相关客户的券商客户编码。

场外交易是指在联交所交易系统外进行、但根据交易所规则须向联交所汇报的证券交易,包括同一家中介机构的客户配对交易或两家中介机构透过另类交易平台直接配对的交易,以及在由获准或注册提供自动交易服务的中介机构运作的首次公开发售前交易平台上直接配对的交易。

新制度将有助于监管机构对市场的监督,因为可以通过券商客户编码来识别发出自动对盘交易和场外交易指令的投资者。

然而,香港投资者识别码制度和2018年9月26日推出的香港与内地股票市场互联互通机制下的北向交易识别码制度将独立运作。

客户的个人数据隐私

中介机构必须收集每个客户的客户识别信息,包括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类别和签发地点。如果客户有香港身份证,但使用其它身份证明文件开立证券账户,中介机构应于客户跟进以获取其香港身份证的资料及更新其识别信息。

中介机构必须遵守香港的《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因此需取得客户同意才可把客户识别信息交予联交所。未提供同意的客户将不能通过中介机构购买证券,但仍可出售其持有的证券。

此外,券商客户编码的产生、编配或处理方式不应识别到任何个人客户,损害客户身份的保密性,或以致不遵守适用的隐私法例。

参照行业标准和惯例,证监会和联交所已考虑采取适当的措施,在数据传输/存储、存取客户识别信息、事故管理和网络安全等方面确保客户识别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实际影响

在逐步遵守投资者识别码制度时,中介机构正为其客户加强数据安全保护。其中一些中介机构以此契机,在金融科技上加大投入,以进一步发展线上与移动客户端的业务。

此新制度也被称为港股"实名制"。过去曾发生过不同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参与港股买卖,这种做法或会停止,由于每名客户编配了对应的券商客户编码,证券账户持有人以外的人士发出的指令也将被记录为证券账户持有人发出,该账户持有人可能不再愿意让监管机构将该等其他人士的指令视为自己所发。

(作者要感谢江晓雯女士(律师助理)对本文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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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香港证监会为证券市场引入新的投资者识别码制度,也称为港股“实名制”,有助监管机构对市场的监督。

关于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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