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发行人是世界银行集团旗下的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债券以浮动利率票据(该票据)的形式体现。发行该票据是为智利管理该国的地震风险而进行的风险保障交易,在该票据发行之日,智利共和国已经跟国际复兴开发银行签订了一份保险协议,据此,一旦智利发生符合一定条件的地震,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将向智利支付保险赔偿,而智利则支付与该票据项下应付之利息挂钩的保险费。此保险安排使智利能够减轻地震(包括由此产生的海啸)对其国家预算产生的潜在破坏性经济影响,并减少为应对该等经济影响而增加债务或临时增税的需要。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发行该票据是为了支持其在地震发生时根据保险协议向智利进行赔付的义务。
因此,该票据不同寻常的一个特点是,如果智利发生地震,未偿付本金可能会因赔付金额而减少,票据持有人可能会损失全部或部分票据本金。
该票据只向专业投资者发售,其中包括美国1933证券法《Securities Act 1933》第144A条规定的合资格机构买家,以及符合《保险业(特定目的业务)规则》(香港法例第41P章)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由于其特殊性和风险性,这基本意味着该票据没有出售给香港的公众或散户投资者。
该票据的利息按月支付,利率与(a)具担保的隔夜融资利率(SOFR)管理人(目前为纽约联邦储备银行)公布的指数值、(b)每年0.04%的资金保证金、以及(c)适用的风险保证金(一般为每年4.75%)。由联邦储备系统理事会和纽约联邦储备银行召集的替代参考利率委员会于2017年6月22日确定SOFR作为某些新美元衍生产品和其他金融合同中使用的最佳实践利率,SOFR也是衡量以美国国债证券为抵押的现金隔夜借贷成本的广泛指标。